說我們是個怪異的組合也不為過,他高大、帥氣、並且有兩塊可以夾死蒼蠅的胸肌,跟他比起來我整整差了一個頭,完全就是個哈比人啊。
本來以為認識他並且能跟他上床是我上輩子積的福德,沒想到完全不是這個樣子的。
這個人神經大條到可能比高壓電塔還粗,但是對口水體液等分泌物有著強烈的潔癖,因此你可以看到他整個過程中不斷的以衛生紙擦拭著別人舔過的地方-包括胸部、肚子、臉、以及舌頭(但那是加油站送的免費衛生紙耶,髒的問題不談,這樣不會殘留螢光劑嗎?)(不過也因為這樣我才不會心疼他一直抽我的衛生紙啦)。
另外,他身上的古龍水味非常重,重到我數度有股衝動想把他關子車裡當我的汽車芳香劑。
跟他約完的隔天晚上,他又打來了,正以為是因為他被我的技巧征服想再回味一次而竊喜。沒想到他只是要跟他的朋友去酒吧,想說我有車就載他們一起去(憑什麼!)(不過要是真的這樣就可以幫我的車作一次徹底的除臭了)。雖然後來因為我太累而作罷,但我真的為當時我接到電話時心中雀躍的小鹿感到萬分的不值,犯賤果真是人類的本能啊。
然後,那股古龍水的香味在我床上三天都沒消去,他也只不過躺在上面兩個小時而已。
【之二】
我以為做服務業的人都會把「以客為尊」當成座右銘烙印在心裡,但是我錯了(不過我是打炮不是買春啊啊啊啊啊)。
如果一切順利,本來十一點半約完人後的行程如下:
十二點半-到對方家;
十二點四十分-開始動作;
一點半-完事;
一點四十分-沖完澡準備回家;
兩點整-到家並上床睡覺。
結果實際上的行程是:
十二點半-到對方家樓下並且打電話給對方;
十二點四十分-看到對方從遠處跑來並且說今天不方便約,後來才改口說要我在外面等一下,他要洗澡並整理房子。
一點半-在車上等到睡著(本人還真他X的真好說話)的我接到他的電話表示我可以上樓了,一上去發現他其實是跟家人住在一起的。
一點四十分-他拿出一筒朋友給他的VCD並且在電腦上放了起來,內容是老到掉牙的Bel Ami出品的G片(我超討厭Lukas的回眸一笑啊)。
一點五十分-在數度調整電腦螢幕解析度未果並且被我強迫放棄後,他拿出一個黑色帆布小提袋,其中一邊是破掉的。
一點五十一分-他拿出釘書機想把破掉的那一邊釘起來。
一點五十七分-在釘完一排醜不啦嘰的釘書機後,他拿出打洞機想在布袋上打洞。
兩點整,打洞機承受不住手的壓力而解體。
兩點五分-本人徹底的失去耐心,叫他拿針線來。
兩點六分-幫他縫袋子(我明明是來打炮的啊啊啊,怎麼變成做女紅了)。
兩點十五分-破袋子縫好,收線。
兩點二十分-他覺得我縫得不夠牢(
兩點三十分-他沖完澡準備開始打炮(終於啊終於)。
三點整-草草了事(因為我累了並且其實很不爽,只是單純為了高潮而性交)。
三點半-回家上床睡覺。
八點鐘-起床但沒睡飽,並且覺得這個混蛋浪費了我好多時間啊(不過其實事後我還是耐不住性子訓了他一頓,真是個烏鴉說豬黑的傢伙)。
【之三】
跟前兩個比起來(本位主義+本末倒置)這位的症頭輕很多,只是事前我以為對方有地方,然後開到淡水去之後他跟我說他不習慣讓陌生人到他家打炮,所以他想跟我車床或打野炮(是說別人的車沒有他的房子重要就是了)。
當下我本來是想回家的,後來還是決定去摩德路,還好淡水地區的價格都算便宜。但是一進門口的時候我還是叫他先付錢,然後我再跟他對分。如果對方有誠意的話應該會願意全出吧(畢竟才六百多塊啊)(這樣會不會有人知道我們去的是哪一家啊)。結果完事後我小寐了一會,醒來時發現對方不但把我的東西都收好放進我包包裡,還把我皮夾裡的五百塊拿走(也太自動了吧)然後在我內褲上放了一百多塊錢(而且零錢全都是十元銅板,幹嘛不阿沙力一點丟個兩百塊給我我還比較開心)。錢少算了不說,隨便動人家的東西真的是犯了我的大忌(應該也是很多人的大忌吧)(「大忌吧」聽起來好怪啊)(其實我根本也很在乎他錢少算給我這件事)。最讓我生氣的是對方根本覺得這樣沒什麼,但也許我該同時慶幸還好他沒隨便把我的車開走。
【後記】
從以上的三個故事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幾個結論:
一、本人性生活很頻繁(我不是要拿這個來說嘴的)(明明就是)。
二、本人脾氣好到太誇張(軟土深掘不可不注意啊)而且還會做女紅(本人高中家政可是全班最高分的呢)。
三、雖然本人不是所謂的怪咖磁鐵,不過七天內連續碰到三個怪咖也只能怪自己夜路走多了還是會碰到鬼啊(這句話還真應景)。
強哥 ..
回覆刪除你也太大剌剌地把性生活跟大家分享了吧 哈哈 ..
看完之後有種很害羞 但是 不免莞爾一笑的感覺 ㄏㄏ ..
而且你會做女紅耶 真是宜家宜室..
不過話說 一個禮拜內連續碰到三個怪咖 ..
可能是七月鬼門開導致的喔 :P ..
p.s. 強哥我有實現承諾來給你留言喔 哈哈
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