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 星期三

給大哥

大哥,展信愉快,

相較於前幾個月重逢的驚喜,你應該發現我最近對你的態度相當的冷淡,因為心裡面有些話,想說卻說不出口,不說,放在心裡又特別難過。幾經思考,還是決定用寫的跟你說。

前一陣子,你告訴我,其實你看到我寫到連續頭痛一個星期,本來想留言給我的,但是礙於身份又只得作罷。老實說,知道你的想法之後

我很難過。

都什麼時代了,你還在為自己的性傾向困擾?就我看來,以你的身份跟你的地位,才是最需要公開出櫃的人。王安頤在公開出櫃的時候,說了一句「名人更要有出櫃的義務」。看到新聞的時候,我差點沒哭出來。她在用她的生命告訴全世界的人「你看,我們就跟你們一樣,要是我不告訴你,你大概也不會發現我是同性戀」。況且,以你的條件看來,你不用跟雙親交代,有一個在一起十幾年的男友,你有很多有利的出櫃條件。難道你都沒有想過,將來要是你或是他遭逢不幸,法律上允許可以做出重大決定的人,不是你或他,是你的血親。但是真正愛你的是誰?不是你的影迷、不是你的親戚、不是你的工作伙伴,是在你身邊陪伴十幾年的那個他。

當然,你有你的考量,叫你一下子公開出櫃也不太可能。只是,最起碼的,你可以不要把同性戀當成洪水猛獸吧。有一兩個同性戀的朋友,那。又。如。何?只要你不覺得這有什麼錯誤的事情,那些指指點點就不會對你造成任何傷害。你不用像艾倫狄珍妮絲一樣為了公開出櫃,讓自己三年完全沒有任何的工作,但是最起碼,不要再讓自己躲躲藏藏,同性戀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讓這個信念常駐在你的心中,好嗎?

小弟 強仔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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